弘 法




在當今時代,能夠弘揚佛法並具有實修實證的高僧大德十分匱乏,一些沒有弘法能力的人卻摩拳擦掌、躍躍欲試,希望自己能投入到弘法利生的事業中去。其實,弘法也並非像自己所想像的那樣簡單,必須在具有前世的發願,自己的修證已經獲得成就等種種因緣具足的條件下,方可利益眾生。

 

最近聽一法師說,在他所住持的寺廟,很多修行人都因別人的挑撥而離去,心裡十分傷心。聽了他惋惜的感嘆,我多想告訴他,弘法也要隨緣。如果具備能力,擁有道場及所化眾生,在外因內緣具足的情況下,當然應該盡心盡力以智慧明燈驅散無明黑暗,延續佛陀慧命,宣講如來教法。如果因緣暫時不具備,則獨善其身,向內觀極其重要,不一定要強求什麼表面上的弘法利生。


當然,在這物慾橫流、正法凋零的時代,作為荷擔如來家業的佛弟子,敷演大乘佛法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。有人認為需有一定成就的人才能弘法,薄地凡夫是沒有資格弘法的。其實不然,只要對某種傳承或某部經論,比如《俱舍論》很精通,有一定感悟,契合佛意,即使在其他方面沒有修證,在斷除自利心的前提下,也可以為別人將自己所知所解的顯宗教言灌輸於人。而且,大成就者也不一定顯現成就相,也許,在你我的周圍,一些看似平凡的眾生,正是大菩薩乘願而來。在善財童子參訪的善知識中,不是也有示現為下劣種姓的嗎?


「未成菩提先度人,此乃菩薩初發心。」弘揚佛法也不一定要建道場,並坐在高高的法座上。在日常生活中,用自己的一言一行,去感化有緣的人,令其相續中對佛法生起哪怕一絲一毫的信心,其利益也是無量的。
  

壬午年四月二十二日 
  2002年6月2日



索達吉堪布日記《旅途的腳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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